財務審計內容
資產負債表審計內容
(1)檢查資產負債表是否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科目及格式編制,復算報表各項之間的勾稽關系。(2)將本期資產負債表各項目數字與前一期或各期相比,查明有無變動較大或異常情況;同時,檢查資產負債表與其他報表的勾稽關系,并進行復算核對。(3)全面核對資產負債表項目與總帳科目或有關明細帳數字是否相符,以總帳的本期發(fā)生額及余額與其所屬明細帳各分類科目的本期發(fā)生額及余額之和相核對,檢查帳與帳之間的記錄是否相符。 (4)經分析比較,若出現某些項目的數額與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不相符的情況,就要對這些項目作重點檢查,從總帳科目追查至原始憑證,必要時應結合對往來帳的函證、對存貨和固定資產等項資產的盤點,核實報表數字的真實性。
損益表審計內容
(1)檢查損益表內各項目填列是否完整,有無漏填、錯填,核對各項目數字之間的勾稽關系。
(2)檢查損益表與其他報表的勾稽關系,特別注意核對損益表所列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和銷售稅金及附加的本年發(fā)生數,是否與其附表數一致,損益表所列凈利潤是否與利潤分配表數字一致。
(3)核對損益表各項目數字與相關的總帳、明細帳數字是否相符,同時通過分析核對,發(fā)現有關損益項目數字的變化是否異常,并對疑點作進一步檢查。(4)結合對成本費用、銷售收入、利潤分配等有關明細帳的檢查,核實成本費用、各項收入、投資收益和營業(yè)外收支等項數字是否準確,必要時要檢查有關原始憑證。(5)結合對納稅調整的檢查,核實所得稅的計算是否正確,對各扣除項目進行詳查,審查有關明細帳和原始憑證,注意有無多列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超過標準等問題。
現金流量表審計內容
(1)檢查現金流量表是否按照有關企業(yè)會計具體準則的規(guī)定編制。(2)檢查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是否恰當。(3)檢查企業(yè)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中現金流入流出量的計算是否完整、準確,與有關的會計資料和報表的記錄是否相符。(4)檢查是否正確計算匯率變動對外幣現金流量的影響。
(5)檢查不涉及當期現金收支但對企業(yè)財務狀況或未來現金流量產生影響的重大投資活動、籌資活動(如以長期投資、償還債務等)是否在現金流量表附注中加以說明。
合并報表審計內容
(1)檢查合并報表編制的基礎。即審核:合并報表內容的全面、完整性;子公司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包括子公司會計政策差異、母子公司往來業(yè)務、債權債務、投資資料,子公司利潤分配、股權變動資料);母子公司決算日和會計期間的一致性;母子公司之間會計政策的一致性;母公司對子公司投資的會計核算處理的正確性。(2)檢查確認合并報表范圍。根據母公司的長期投資帳和表明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投資與被投資關系的批準文件,確實屬于合并范圍的企業(yè)。對于應合并而未合并的子公司,要查明因何種原因未將其納入合并范圍;對于不應合并而進行了合并的企業(yè),要查明母公司是否存在未經批準而收購(轉讓)股份等情況。(3)檢查企業(yè)集團內部經濟往來情況。即檢查母公司提供的有關經濟往來的資料是否完整,并通過核對合并報表的抵銷關系,驗證合并報表的真實性。①檢查母公司對子公司投資收益的處理是否按會計制度規(guī)定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少數股東權益是否予以正確反映。母公司對子公司權益性資本投資項目的數額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額是否相抵銷。②檢查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以及子公司之間發(fā)生的債權債務的相互抵銷情況。根據有關資料,核實債權債務是否真實存在;檢查母公司是否按程序和規(guī)定將核對一致的債權債務進行抵銷,對債權債務不一致的情況逐項核對,確定應否抵銷及抵銷多少;檢查內部應收帳款所計提的壞帳準備是否與管理費用進行了抵銷,抵銷金額是否正確。③檢查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的相互抵銷是否正確。在檢查原始資料的基礎上抽查部分抵銷分錄,用以查證母公司將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間的內部銷售和未實現利潤抵銷的正確性和真實性。(4)檢查集團公司是否編制完整的抵銷會計分錄,運用規(guī)定的抵銷程序編制分錄進行測試,看是否存在已進行匯總而未編制抵銷分錄以及抵銷分錄的編制不正確等問題。財務審計流程一、 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前期階段) 1、 接收有關部門委托(或按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具體審計項目。
2、 組成審計小組,并確定審計小組組長(項目負責人)。
3、 對被審計單位(人),進行必要的了解和調查。主要了解該單位工作(經營)性質、工作(經營)范圍,組織結構,人員情況,財務核算特點(包括主要賬號的設置情況),以前對該單位的審計情況等。
4、 確定審計工作重點,制訂審計工作計劃方案,并經領導審閱批準。
5、 編制審計通知書,被審計單位承諾書,并經領導審閱批準。
6、 下發(fā)審計通知書,并召開由審計處領導、審計小組成員和被審計單位有
關人員參加的進點會。
7、 將審計通知書抄送財務處,由財務處提供被審計單位有關財務資料(包
括賬簿的電子文檔)。
二、 審計實施階段
1、 對財務處和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有關會計資料(包括電子文檔),實施財務審計程序。 (1) 按賬號(賬戶)中明細項目匯總財務收支情況,并編制審計檢查表。 (2) 按賬號(賬戶)分類匯總財務收支情況,并編制審計檢查表(3) 按重點對具體會計事項進行詳細檢查,并編制審計檢查表。 (4) 抽查會計憑證,對主要會計事項的會計憑證進行復櫻 (5) 根據審計工作需要,找有關人員和部門調查了解情況,并及時做好調查記錄,如有必要可召開座談會。(6) 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審計小組要及時向審計處領導匯報審計進展和審計過程中的有關情況。
2、 整理匯總審計實施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有關情況。
3、 審計小組向審計處領導匯報審計過程中發(fā)現問題和有關情況,對問題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需進一步核實的問題。
4、 實施相關的追加審計程序。
5、 審計小組再一次向審計處領導匯報核實和追加審計實施情況,并確定在審計報告中反映的問題和需披露的事項。
三、 審計報告階段
1、 審計小組歸集審計工作底稿、并編制審計報告初稿,并將審計報告初稿和審計工作底稿提交審計處分管業(yè)務的領導進行審核。
2、 審計小組按審核后的要求,對審計報告進行修改。
3、 審計小組向審計處領導匯報審計報告的征求意見稿,并對審計報告的征求意見稿進行定稿。
4、 將審計報告的征求意見稿送相關分管領導和財務處領導傳閱,并進行相應的溝通。
5、 對審計報告的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定稿。
6、 將審計報告的征求意見稿征求被審計單位(當事人)意見。
7、 將定稿后的審計報告進入網上審批程序,并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8、 向有關領導、部門及當事人送達正式審計報告。
四、 審計報告的終結階段
1、 審計小組按審計檔案歸檔程序,整理、歸集審計工作底稿。
2、 將整理好的審計檔案裝訂成冊。
3、 按要求對歸檔審計報告進行編號、裝盒。